对方醉驾追尾全责不赔偿怎么办?
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赔,再让保险公司代位追偿。根据的是商改后的商业车险条款第十八条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本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并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1)首先,车险有“代位追偿”的义务,我们可以书面要求或申请。
代位求偿
2)申请代位追偿需要准备4样材料:
①事故认定书,这个非常重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②对方的信息,如果现场没有获取,可以到给你事故认定书的交警队去调取。
③自己的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④保险单。
3)申请代位追偿需要5个步骤:
①找4S协助走程序定损,修车,填表等;
②等待对方复议,复议时间为15天,复议期间对方会接到交警的电话通知;
醉驾全责不赔偿对方怎么办?如果起诉可否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对方酒驾全责,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协商赔偿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诉请赔偿。
对方酒驾全责,其保险公司依照规定免责赔偿,但交强险是应该赔付的。
可以请求己方保险公司代为赔偿。
如果起诉,不能单独起诉保险公司。应把酒驾事故当事人、对方车主、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相关法律:交通法、保险条例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逆行把人撞伤不赔钱会坐牢吗?
这个问题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酒驾,一个是伤人。分别回答如下:
针对酒驾行为,会被依法吊销驾驶证。
同时酒驾逆行撞死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请注意查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内容: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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