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醉驾要开庭?
只要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就要开庭审理。
醉驾也就是指危险驾驶罪,我国刑法第131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按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标准是血液中酒精含量每100毫升超过80毫克以上,如果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没有前科劣迹,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诉,那么,法院就要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只要是达到醉驾标准,就都需要开庭审理!
醉驾属于常见的刑事犯罪行为,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所以,国家没有专门规定醉驾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相反,如果人民法院都没有开庭就直接按照检察院的公诉意见定罪量刑了,这样审理是绝对有问题的,司法实践中也不可能出现这种局面!
醉驾案件肯定需要开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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